
合影(圖/內政部提供)
TMNU記者 翁竹慶/綜合報導
內政部今(20)日與苗栗縣政府合辦「宗教政策宣導座談會」,由內政部主任秘書黃駿逸與苗栗縣縣長鍾東錦共同出席,與250多位宗教團體負責人及總幹事面對面交流,向在地宗教團體說明不動產借名登記權利歸屬審認及兩岸宗教交流等政策內容,並廣納宗教界意見與建議。
黃駿逸提到,本次座談會來到苗栗聽取地方宗教團體的寶貴意見,內政部秉持服務的精神,持續透過座談會說明寺廟土地、建物及登記等相關制度,並廣納在地宗教團體意見,作為後續政策研議參考,感謝苗栗縣政府積極協助,也感謝妙蓮法師及佛光山大明寺團隊協助提供場地。
內政部說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修正案,總統於今年6月8日公布施行,將宗教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期限再延長2年至117年6月9日,呼籲符合資格的宗教團體要把握時間趕緊申請,解決過去因歷史背景與法規造成的土地建物產權問題。
鍾東錦提到,宗教團體具有正面問定人心的力量,一直以來縣府非常重視與宗教團體的交流,每年都會邀請苗栗地方宗教團體參加宗教業務研習會,來宣導相關宗教政策,另考量宗教團體有服務銀髮族的需求,縣府特別提撥預算供宗教團體申請設置電梯,請鄉親們多加利用!
妙蓮法師表示,大明寺前身為79年成立的苗栗講堂,在眾人努力之下有現在的成果,並在星雲大師的帶領下,成立大明社區大學,將佛教淨化人心的力量與苗栗在地文化結合並發揚光大。
大陸委員會提醒,國內宗教團體從事兩岸宗教交流時,應秉持「對等尊嚴」的立場,在相關法令規範下進行健康有序的交流活動,近日中共通過民族團結促進法,近期赴中國大陸宗教交流風險已升高,宗教團體應審慎評估,如確有赴中國之必要,務必至本部「赴中國交流資訊公開專區」及「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政府才能及時提供協助。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宗教團體長期以來是推動臺灣社會人心教化及積極正面的穩定力量,政府非常重視與在地宗教團體的溝通,座談會是開放平台,讓宗教團體遇到的問題,由內政部與苗栗縣政府合作協助宗教團體解決,也非常感謝苗栗縣政府的協助,及各宗教團體長期對政府宗教政策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