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柏吾 /編輯報導)
發佈日期:2026-05-27
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第91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0名,其中酒(毒)駕及拒測累犯2次者有25名,3次以上者有5名,合計30名(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詳如附件1),臺北市累計已公布2,368人次(2,197名)。
本次公告名單罰鍰最高及累犯次數最高者為翁澤民,酒駕累犯4次處罰鍰27萬元,機車駕照處禁考3年,罰鍰已繳款。本次公告名單中24名案件已結案,1名申請分期繳納,餘5名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45萬元。
另上月(115年4月)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本市者計有郭進嘉及潘懋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如附件2)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
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没入該車輛;年滿十八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
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民眾如對前揭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至臺北、新北、桃園各市裁決機關網站查詢。
臺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新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桃園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或電洽裁決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