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經濟部提供)
TMNU記者 涂長琨/綜合報導
受強烈西南風及低壓帶持續影響,自8月22日起全臺多處地區發生強降雨,部分地區並傳出積淹水災情,影響民眾居住生活及商家正常營運。行政院日前指示淹水補助措施,行政院長卓榮泰及經濟部龔明鑫部長今(25)日赴災區視察受災情形後,指示比照米克拉颱風發放淹水補助及家電補助,也請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將秉持「從優、從速」原則辦理淹水慰助,全力協助受災民眾及商家儘速恢復正常生活及營運。
經濟部表示,為擴大協助受災民眾及商家加速災後復原,本次「0822豪雨淹水慰助」將比照前次「米克拉颱風淹水慰助金專案」辦理,除住屋淹水慰助外,並將家電財損及具營業事實之商家納入慰助範圍,提供受災民眾及商家更完善的實質協助。
本次中央加發慰助措施標準如下:
一、住屋淹水達3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者:如經地方政府認定有家電財損,每戶加發家電財損慰助金新臺幣1萬元。
二、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每戶發給淹水慰助金新臺幣2萬元;如同時經認定有家電財損,再加發1萬元,最高每戶可領取3萬元。
三、具營業事實之商家(含生產製造業):比照上述住屋淹水慰助標準辦理。
經濟部指出,針對家電財損、商家營業事實及其他未盡事項,將由地方政府依「從寬原則」辦理認定,以利受災民眾及商家儘速獲得協助。
經濟部已依行政院指示,積極掌握各地淹水戶數及慰助需求,並請地方政府加速辦理受災戶勘查、造冊及認定作業。中央將依地方政府實際勘定結果核實提供所需慰助經費,協助地方儘速完成慰助金發放,讓受災民眾及商家能在最短時間內獲得實質協助。
經濟部表示,災後復原是與時間賽跑,將持續與地方政府密切合作,從受災情形掌握、勘查認定到慰助金發放,加速各項行政作業,並秉持「從優、從速」原則,讓中央的協助儘快到位,協助受災民眾恢復生活、受災商家恢復營運,全力加速災區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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