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NU記者 涂長琨/綜合報導

為增加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範疇,並強化有害空氣污染物所致健康風險之減量管制工作,環境部今23日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種類及排放限值」草案,本次修法重點在於新增 31 項有害空氣污染物種類,進一步擴大管制範圍,可強化有害空氣污染物所致健康風險之減量管制工作,保護民眾健康。

環境部表示,本次修法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美國、德國、日本、韓國等國際管制清單,並綜合考量我國現行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空氣污染防制費計徵物種與特定行業別排放標準,篩選出候選物種;再參考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歐盟(EU)等國際衛生研究機構發布之危害性指標(含致癌性、致突變性、生殖毒性及難分解 / 生物累積高毒性等),進一步篩選出 31 項有害空氣污染物種類。

環境部說明,現行「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種類及排放限值」已公告 73 項有害空氣污染物,本次預告將新增 31 項有害空氣污染物,未來將漸續推動各項配套管制工作,包括推動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申報及定期檢測,調查產業現況後訂定排放標準,並依據對環境影響衝擊及管制需求研議徵收有害空氣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費等,落實污染減量。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於即日起詳載於行政院公報網站 (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 60 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該部作為修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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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種類及排放限值修正草案PDF